围绕“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开展培训,通过理论和实务操作的学习,掌握社会工作师的基本工作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方法、社区工作方法、社会政策与法规、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不同对象的社会工作等。
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申报条件
一、初级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中级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
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