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项目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网报时间全年接收网上报名。
2.网报说明选择合适专业,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现场确认
1.资料准备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供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照片与上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照片同底;英语水平和学术能力(论文、专著等)或其他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2.集中现场确认:申请人须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3.具体流程
(1)初审各教学院负责初审。收取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查验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方式对申请人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科技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签署初审意见(加盖教学院公章)。
(2)复审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复审。
(3)缴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两个阶段缴费,学位申请人须按阶段及时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备案标准为准。缴费成功后,不接受退费申请。
第1阶段学费(学位课程学习阶段):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一次性缴纳,均不含教材费。
第2阶段学费(学位申请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部分学科)全国统一考试后,在批准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缴纳。
(4)采集电子图像,上交签署好的《湖南科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
【其他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已发学位证书的,撤销其学位证书;被撤销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湖南省教育厅宣告无效。
2、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参与评奖评优,不安排住宿。
3、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