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要求的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本贯通专业录取时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高本贯通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所填报的第1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4.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各省市有同分录取规则的,则按照各省市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5.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以考生所填报的第1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二、若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按照缺额计划进行投档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可以按照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降分或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6-07-25 10:47:46
课程介绍
发布日期:2026-07-25 10:4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