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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必考课12门55学分,选考课7门40学分,加考课4门22学分。
说明:
1.101至104选考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2.105至107选考课程中须选考一门课程。
3.教育管理、小学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202、203三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4.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课程。
5.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